各位领导:
2016级学生经毕业后补考后,部分学生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教务处将按规定统一对这部分学生进行换证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换证时间:11月18日
2、换证地点:教务处203办公室
3、换证要求:提供以下两样材料换取毕业证
(1)合格成绩单(找教务处王老师打印成绩单);
(2)结业证(没领结业证的学生提供盖好章的离校清单。)
4、学生本人不能来校领取而委托他人代领毕业证的,受委托人须凭委托材料,即委托人写的委托书(亲笔签字、加盖手印)、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才能代领毕业证。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教务处
2019年11月13日
附件:
委 托 书
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本人因 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毕业证书,特委托 作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被委托人所代理领取行为经本人授权,合法有效。代为领取所产生之后果自负,因代领过程中所发生的毕业证书遗失等事项及对被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