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一名同学追加评了国家奖学金而被取消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因此要补评一名国家励志奖学金。根据《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智慧财经与管理学院组织各班开展了补评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现将补评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党总支反映。联系电话:0832-2563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