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
接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教督委办函【2017】18号)文件,经学院领导同意,现将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分解,请院内各部门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时报送材料
请以下处室按督查分解要点,务必于8月31日中午下班前通过OA系统提交相关材料至党政办叶静老师处,以便按时形成学院督导自查材料上报省教育厅、市教育局:
学生处:
1、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2、开学主题教育情况。高校是否做好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
3、学生按时返校情况。学生是否按时返校、安全返校。
教务处:
1、教材选用工作。教材和教辅资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是否在学生开课前将教材发放到学生手中;教辅材料的选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教职员工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按时返校、及时到岗;“双师型”教师是否满足教育教学要求。
实训中心:
1、实验室及实习、实训保障情况。高校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职业院校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情况以及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是否满足教学计划需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2、教学保障情况。学校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是否经过检修维护。
3、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构建由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组成的三级联动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实验室安全生产周期安全运行机制,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开展实验室重大危险源专项定期检查,开展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制度等,是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计财处:
1、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是否落实高职生均拨款制度;是否采取措施保障今年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12000元。
后勤管理处:
1、后勤保障情况。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2、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高校危旧房屋排查整治台账;对D级危房是否及时封存并落实拆除措施。
3、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就餐环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保卫处:
1、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是否设置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2、重点领域治理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切实加强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宣传教育;是否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进行电器火灾综合治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
3、高校校园安全稳定情况。是否落实反恐怖工作责任制要求;是否完善反恐防范工作预案;是否强化应急处突工作准备。
4、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是否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是否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否制定完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5、校园周边综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是否经常协调有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和重点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改;是否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宣传部:
1、舆情引导情况。是否强化反恐防范知识宣传教育、全面清缴恐怖音视频是否加强网络安全与舆情引导,确保高校师生思想稳定。
2、防范非法入侵校园情况。是否经常性对师生开展法制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反邪教警示教育;是否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与工作责任制。
二、需保存备检的相关材料
院内各部门请将本部门研究部署开学工作情况的以下材料自行妥善保管,以备教育局随机抽验:
1、召开部门开学行政会会议记录。
2、第一次部门教职工大会会议记录。
3、第一次班主任工作会会议记录。
4、本部门制定的新学期工作计划。
党政办
2017年8月26日